關于印發《成都市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成都市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干部
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版)》的通知
成安委〔2020〕9號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安委會,各區(市)縣政府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號)部署要求,進一步細化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市政府安辦結合成都實際,依據省安辦印發的《黨委政府屬地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清單參考模板(1.0版)》(川安辦〔2020〕22號),參照《成都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成委辦〔2019〕5號)、《成都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規定》(成委辦〔2018〕12號)、《關于建立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履職檔案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的通知》(成委廳〔2017〕91號)等文件精神,對2017年印發的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進行了修訂完善,制定了《成都市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7月27日
成都市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干部
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0版)
一、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職責
(一)黨委主要職責
1. 學習并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并作為向黨委全會報告工作的內容,每年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少于2次,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和人、財、物保障等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干部培訓內容。
3. 加強應急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支持人大、政協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 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5. 推動黨委常委會成員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分管或聯系的行業(領域)、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常委會成員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
6. 推動落實安全生產履職績效考核和失職責任追究,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重要貢獻的黨政領導干部。
(二)政府主要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督促相關部門制定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3. 每年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2次,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少于2次,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4. 推動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督促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制定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定期檢查考核,按照有關規定推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表揚獎勵等工作,督促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部門領導干部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5. 督促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依法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督促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
6. 推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度調整,保障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
二、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
(一)黨委主要負責人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和向全會報告工作的內容,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召開2次黨委常委會會議或專題會研究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體制機制和人、財、物保障等重大問題。
3. 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常委會及其成員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督促黨委常委會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4. 加強應急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支持人大、政協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紀委監委、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部門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工會、團委、婦聯等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5. 推動將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表揚獎勵等工作。
6. 大力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干部培訓內容。
(二)政府主要負責人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并作為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政府常務會會議或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3. 組織制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定期檢查考核,在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中明確安全生產職責,督促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部門領導干部按照職責分工,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4. 組織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度調整,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配備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
5. 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標準,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明確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6. 領導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推動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表揚獎勵等工作,推動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三)黨委常委會其他成員共同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和本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所聯系和分管的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學習并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 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在重要節假日、關鍵時段帶隊督導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4. 及時指導、督促聯系和分管的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妥善處置生產安全事故。
(四)黨委常委會其他成員崗位職責
黨委常委會其他成員除履行上述規定的共同職責外,還要根據所在崗位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職責。
1. 黨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統籌協調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
2. 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崗位職責
(1)督促、指導紀委監委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和“三個必須”要求,依法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督促、指導紀委監委依紀依法查處涉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項目審批、行政許可、監管執法中的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行為。
3. 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崗位職責
(1)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換屆任期考核和日??己?,加大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權重。
(2)督促、指導組織部門重視和加強應急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建設,選配安全意識強、專業素養高、敢于擔當的優秀干部。
(3)督促、指導組織部門在相關干部擬提拔任用或進一步使用時,應當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作為重要參考,納入干部工作調研、領導班子綜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內容。
(4)督促、指導本級黨校、行政學院將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納入黨政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督促、支持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把安全生產監管干部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的重點對象。
(5)督促、指導組織人事部門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行政執法職能,充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
4. 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崗位職責
(1)督促、指導政法及有關部門妥善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群眾矛盾和群體性事件。
(2)督促、指導政法部門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加大安全生產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中的權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中的“一票否決”。
(3)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四川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
5. 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崗位職責
(1)督促、指導宣傳部門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報道,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公益宣傳,并在主流媒體開設安全生產宣傳窗口,積極開展輿論引導工作;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考核權重。
(2)督促、指導新聞媒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輿論監督,及時曝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及時指導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輿情。
6. 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崗位職責
(1)督促、指導民宗等部門依法做好統戰、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指導做好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生產工作。
7. 黨委常委、工會主席崗位職責
(1)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向相關調查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2)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
(3)督促、指導工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評選活動。
(五)政府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負責人主要職責
原則上由擔任黨委常委的政府領導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其安全生產主要職責包括:
1. 督促組織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
2. 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黨委對安全生產的領導職責,督促落實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
3. 協助政府主要負責人統籌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4. 督促所聯系和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在重要節假日、關鍵時段帶隊督導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六)政府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責
1. 組織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
2. 協助政府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負責人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3. 督促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4. 組織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指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5.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依法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
6. 統籌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教育培訓、科技支撐等工作。
(七)政府其他領導干部主要職責
1. 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
3. 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 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調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 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6. 督促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