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針對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間發生的可預測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或突發事件產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質,所造成的對人身安全與環境的影響和損害,進行評估,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2004年12月11日,國家正式頒布并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04)??倓t包括: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和重點、工作等級、程序、基本內容和范圍。
通常,是針對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間發生的可預測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或突發事件產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質,所造成的對人身安全與環境的影響和損害,進行評估,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2004年12月11日,國家正式頒布并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04)??倓t包括: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和重點、工作等級、程序、基本內容和范圍。